陆清昀接过杯子。
瓷杯在他掌心显得很小,衬得指节愈发瘦长。他垂眼看着杯中清亮的液体,灯光碎在里面,像一小片摇晃的月亮。
“好。”他说。
女儿长大了,孝顺了啊。这个念头轻轻浮上来,让他几乎听不见窗外的爆竹声。
他很少喝酒。年轻时几乎滴酒不沾——要干活,要顾家,要在母亲醉酒摔东西时护着女儿躲进房。后来母亲不喝了,他也不喝,像戒掉某种成为习惯的克制。
可今晚他端起杯,一饮而尽。
念婉替他满上。
三杯落肚,他眼尾泛了薄红,像宣纸上洇开的淡胭脂。灯光软软罩着他,鬓边那几根白发不再刺眼,反倒添了几分脆弱的、易碎的好看。
他话多起来,说念婉小时候骑在他肩上看社火,小手揪着他耳朵,喊“爸再高点、再高点”;说她头一回离家住校,他在她枕头底下藏了封手写信,写了三天,最后只敢写“天冷加衣”;说她毕业那年设计的社区图书馆,他悄悄去看过,站在马路对面望了整整一个下午。
“我们当初的小姑娘终于懂得孝敬我了······”陆清昀趁着醉意感慨到。
“怎么不告诉我?”念婉低声问,面色有些潮红。
他笑了笑,眼尾细纹弯成温驯的弧度:“怕你忙,打扰你。”
她喉头哽住,眼角微微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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