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那我们大概是一类人。”
哈?“能跟我说说吗,尼克?”我的好奇心在激荡,“说说你四处游历的事,说说外国的料理。”
话题一开,气氛就好多了,或者说是“雷司令”帮了大忙。如果我之前因为他的行事方式而对他感到厌恶,那么现在的感觉就只是亲切了。哦,我真的是个幼稚的人呢,不过,我开始觉得不那么糟糕了。
尼克几乎去遍了世界各地。他提到西班牙菜的外貌不够好看,但b印度菜强得多,中国菜合他的口味,而美国的快餐毫无意思。我很高兴我们对于番茄的态度一致,都喜欢生吃时的味道。“意大利面挺不错的,”他说,“但我绝对不会去品尝作为配菜的番茄浓汤……你知道吗,英国人对于土豆的做法多到超过你想象,简直出神了……我喜欢土耳其菜,但最喜欢的还是法国菜……”如此之类。
原本半个小时左右的晚餐时间,我们在两个多小时以后才结束。
之后几天都是风平浪静,气氛变得有些尴尬,尼克也没再讲更多关于他在旅行道路上的故事,然而我们不由自主的建立起了某种默契。
相知恨晚。
正因如此,我有种迫切的渴望,想要更多的去了解他。
如往常一样道过晚安,我去了书房,拿出赫尔曼·黑塞的《荒原狼》,然而随手翻了几页便又将其放回书架之中;后又拿出雷蒙德·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和埃里希·玛利亚·雷马克的《里斯本之夜》,然而同样。我只觉x腔中有GU子冲动,但又说不清道不明那是何感觉。我回到卧室,仰躺在床上沉思了有一会儿,因焦躁不安而站起身,在房间中来回踱步,没过多久又转移战线坐在书房的写字桌前,备好纸张,准备在打字机上敲打一番。可伸出手时,却又不知如何开头。
就这样拖着,耗着,毫无进展也未做出任何其他有意义的事情。最后,我决定早点休息,也许明天早晨可以和尼克一同出去散步。
我们去了马克斯埃斯湖。没有玩,只是沿着砖石路一直走,静静的走。午饭我们在就近餐馆,过后又去了玫瑰石公园,只是那样安静的走。最后,我们坐在了公园长椅上,都没有吃晚饭。
尼克不急着离开,我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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