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不醒也太说不过去,这时林歇的眉头颤抖了一下,全身再次酥麻,眼皮都快抽筋,不知不觉的稍微睁开了一瞬间眼睛。
然后立马闭上,咬唇,似乎是想转移注意力。
原来这初逢人事的小伙子正在装睡,面部滚烫通红,那近乎褐色的肤色,快要能烧起荷包蛋。
初次行男女之事的林歇睡的快要死过去,此时虽然醒着,但和在梦中差不多。
林歇直接痛快的半睁开眼,满是兴奋红光的目视洁白的天花板,全神贯注在身体的敏感里,然后把默认的酥麻转变为下半身重新昂扬的力量。
不知不觉使劲,也让辛劳的旗帜熠熠生辉,在被子里侧躺的赵念慈已经撑起了的距离,却依然凸出一块,尺寸可见一斑。
从外面的喧闹听起来,看似已经不在清晨,空气中有一丝燥热,不属于清晨的清凉。
他感觉身体有了无限的力量,却突然开始为昨晚怎么开始而反思。
然后在即将起身时,想到这么一句话。
最好的情话是不讲话,最猛的春,药是想睡觉。
当人类可真痛苦,只是想睡觉,大脑就一片空白的被下半身占据了主导权。
其实这么想的林歇也有些本性里的逃避原则,也得亏他转念一想,还是把锅全部退到了自己的主体思考上面。
如果自己一开始没想的话,也不会发生。
既然如此,那就欣然接受现状,然后不顾一切的面对可能到来的改变就好。
“铃铃铃.......”想起了手机喧闹的声音,再一仔细听,这声音已经伴随许久,只是之前两人都睡的很沉,没有第一时间去管,就放任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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