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是到了,不过和程晓天想象中差了十万八千里,这里……实在是太破了。
破败的房舍,阴暗的房间,不停向外蒸腾着霉味、汗臭味,以及说不出来的古怪混合味儿……就这,他能是手眼通天的军情七处接头地点?程晓天顿时就感觉不好了,好奇心一扫而空,转身就准备走人。
名字取得优雅,可这不就是一间车马大店嘛!
可他的身体刚转过去,不到一秒,立刻又转了回来,低着头,眼珠滴溜溜乱转。
笃笃笃。
一匹马从程晓天身边走过,马上坐着一位光头大汉,不是别人,竟是贾米尔_辛格。不过与以前有所区别,这时的他双目炯炯有神,那只“瞎眼”完好无损。
贾米尔熟门熟路,将马儿系在门口的石柱上,左右看了一眼,跨进了黑乎乎的门洞。程晓天心说“有门”,掖了掖风帽跟了进去。
出乎预料,屋内的气味并没有想象中猛烈,只是若有似无挥之不去,稍微待了一会后,程晓天迅速适应,低着头静静站在墙边等候。另一边,贾米尔站在柜台前,朝柜台上扔出了一把铜角子。
“我要13号房。”贾米尔的声音压的很低,程晓天将灵力运在识海,方才勉强听清。
“明早吃什么?”稍倾,柜台后有人说话,嗓音尖锐如挠玻璃。
贾米尔闻言压低姿态,神神秘秘说道:“去年的羊肉。”
程晓天差点没喷出来,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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