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她,所以想呆在她的身边,很喜欢很喜欢,所以他说服自己是上天注定要来拯救未来女魔头的英雄。
年少时可以不懂,所以他以为那是他的侠义之心,待武学所成,便给无所依的她一个靠山,因为喜欢她。
再聚时他也可以不懂,所以他常常闹不明白心底总升起的一些奇怪情绪,暗暗与闫如玉在比,无论什么都输她一筹,可他从不曾反问自己,若是单纯的想要强大起来,因何会对即将要面对的短暂分别坐立难安,接受不能?
还是因为喜欢她。
也许,埋藏在一向对自己情感迟钝的白小子所看不见的地方,那早已沉积磅礴而又浑厚的情感在将别离时的不安刺激下,才被触动,才让他做出一些从来意识不到的,然后却是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
因此,他看清了自己,这是怎样的一种喜欢?那被他从头到尾,所曲解了含义的真心。
“这一别,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他依依不舍道:“你能送我一个离别吻么?”
气氛因着这么一句话,暧昧的仿佛无处不在提醒着她,两人的关系已经是情侣了。
若是外人看来,一定会觉得一个如污泥,一个如天人,是她配不上这个才貌双绝的年轻人。
说她不感动那是假的,感动到跟吃了蜜饯似的,自己何德何能,能叫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青睐有加,缓缓凑近,轻轻在他唇间点上一吻,抽回身时,唇角不自觉的牵着笑意:“照顾好自己,我等你。”
他双眼又亮了亮,帅气的偏头,也落在她唇间一触,完了,笑开了眼角,那浓情蜜意的眼眸里笑的温温暖暖,对她说道:“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无时无刻都想把你娶回来,好天天名正言顺的喜欢你,我还要告诉世人,我梨白喜欢你。”
这话说的跟灌了蜜似的,甜得人发懵。
发懵的某人,轻轻的恩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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