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某个晚上试过林清煮过的菜之后,我就知道什么叫做不识货。如果不是我亲眼目睹他做菜的过程,打晕我也不可能相信,这个男人煮的菜会好吃到这种地步,无法形容的美味,我甚至在心内大呼,为什么天底下如此好味的食物竟然被我吃到了?这年头帅的男人本来就少,帅得来又会煮菜的男人应该是少上加少吧,却偏偏给我撞到,发作一下自己的阿QJiNg神,其实我也挺幸运的。
可是惨了。见过了这么好看的男人之后,吃过了这么好菜之后,我以后的对男人的标准、对菜的标准应该怎么办啊?有一句是这么说的吧:曾经仓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难道以后我想见好看的男人想吃好吃的佳肴就只能找林清么?发烧了,发烧了,才吃了人家煮的一餐饭,所有的好感都跑出来了,嘴馋病发作!
原来天下真的没有免费的“晚餐”。当林清把契约书摆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上当了。这个家伙真的太聪明了,竟然这么容易就看出了我的弱点——好吃懒做,看来是想用美食作诱,彻底改变本姑娘的懒散个X。
那个不平等的契约书内容如下:
林清与曾泡泡在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对他们合居生活的家务作如下的分担:
林清的义务:每天为曾泡泡提供一顿亲手烹饪的晚餐。
曾泡泡的义务:
1、每天对房的公共场所作一次清洁。
2、不得在大厅制造垃圾,或者把非垃圾制造成垃圾的样。
3、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把衣服泡在水里并霸占洗水间的空间长达一个星期。
4、非必要时,不可以到林清的房间寻找自己的物品。
5、必须每天清理当天厨房卫生,不得招惹类似小强的动物。
6、冰箱放置零食的面积不得超过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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