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书之锦鲤福气包对照组 > 第 33 章 第三十三章 云岚在那次请客吃饭的第三天就去军属院的食堂上班去了,她的职位和赖信元说的一样…… (2 / 4)(书号:240606
        刘小玉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炒苋菜可以这么的鲜,这么的嫩,好吃到让刘小玉一个肉食爱好者居然发现了素食的魅力。

        然后刘小玉就发现,哪里是她发现了素菜的好滋味啊,是云岚的双手能够化腐朽为神奇,刘小玉爱上的是云岚做的任何一种食物。

        不得不说,云岚的厨艺是真的牛掰,没有几个人能在尝过她做的饭菜之后不被折服的。

        有这个条件的人都把伙食关系转到了军属食堂,不用自己做饭就能吃到好吃的,多划算吗。

        军属食堂其实并不贵,比去国营饭店吃饭可便宜多了,但对那些有一大家子要养的人来说就不行了,节俭才是王道。

        打个比方说吧,食堂里一斤红烧肉的价钱能买两斤猪肉,自己做的话会多很多,再一个,云岚手艺好,做的菜好吃,吃饭的人也就吃的多,食堂里的一斤肉一家人只能吃一顿,但自己做的能吃两天,就是有点亏待自己的胃。

        于是很多人开始效仿刘小玉之前的做法,就是在军属食堂打一份红烧肉回去,然后烧一锅土豆,冬瓜之类的素菜进去,结果就是既吃到了好吃的,花费也不会太大,真香!!!

        半个月之后,云岚的厨神之名传遍整个野战军团,就是苦了那些听闻其名,不知其味的人在那喊话:他们不服。

        喊的再凶都没用,云岚没有军衔,在军属食堂也就罢了,去部队内部的食堂就不合适,再说了,部队的战士那么多,每天做的饭菜那么多。

        云岚做不了这么多人的饭菜不说,内部食堂都是以连队为单位的,云岚就算能去,去哪个连队也是个事,一时之间有多少够到随军资格的战士们打了探亲的报告,以吃饭为由见亲人为主的探亲之旅开始了。

        也有人以军属食堂为标准,而努力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吃货,反正云岚是真正的声名大噪了。

        而云泽的到来是在半个月后,云岚早上还没起来呢,就被敲门声吵醒了,打开门一看却是元锋来了。

        说到元锋他对云岚是真的尊重,一开始就说了怕云岚年纪小没想清楚就稀里糊涂的把一辈子交待出去了,所以很认真的在追求云岚。

        每天早上元锋都会和云岚一起吃早餐培养感情,多数是云岚掌勺,但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元锋会提前做好,而且元锋也有学习的心,早上云岚起的早就云岚做,云岚想睡午觉了元锋就把早餐做好了再叫她起来,真真的把云岚放在了心尖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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