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书之锦鲤福气包对照组 > 第 33 章 第三十三章 云岚在那次请客吃饭的第三天就去军属院的食堂上班去了,她的职位和赖信元说的一样…… (1 / 4)(书号:240606
        第三十三章

        云岚在那次请客吃饭的第三天就去军属院的食堂上班去了,她的职位和赖信元说的一样,什么事都不用干,就掌勺就行。

        这军属院的食堂和部队战士们吃的食堂不一样,军属院这边的食堂是从部队食堂转出来的,都是已婚的家属能随军的军官,也就是说官最小也得是个连长。

        云岚每天的工作还挺轻松的,每天看一下食材决定一下每天做什么菜,然后会有专门的人洗菜,切菜,云岚就等着最后一步掌勺就行了。

        云岚刚去的第一天,变成了军属食堂的一个主厨,没有人对云岚来这里工作产生质疑,赖信元吸取被人误会的教训,当天就把云岚在火车上立了大功的事情好好的宣传了一把。

        因此云岚也算是成为了风云人物,别的不说,就云岚这瘦瘦小小的姑娘能在发现特务之后冷静的找人帮忙,这就已经很让人了不起了。

        后来云岚又因为鼻子灵抓住了一个杀人犯,就更让人佩服了。

        这时候的人们大多数还是很纯朴的,有的人认为云岚应该是要去办公室去上班,而不是在灶台上烟熏火燎的。

        当然,食堂的这些人在尝过云岚的手艺之后,这种想法就通通消失了,为了吃到美食,他们能忍心让云岚在灶台上烟熏火燎的,大不了他们给云岚买雪花膏,买保养品,替云岚把其他的工作的都做完,云岚只要最后一步掌勺就行。

        事实上军属食堂的人也做到了,云岚一举成为第一主厨,原来的第一主厨主动退位让贤,给云岚打下手不说,还企图拜云岚为师。

        每天做什么菜都由云岚来决定,完了之后云岚是做什么都不用,不是她偷懒,是没有人给她这个机会,其他人根本不给她这个上手的机会。

        云岚上班的第一天,当时尝过云岚厨艺的人都没有做饭,直接到军属食堂去买了饭菜,隔壁的于振华刘小玉直接把伙食转到了军属食堂,也不自己做饭吃了。

        老实说,作为一个吃货,一个自己不会太做饭的吃货,本来她是吃什么都还挺好的,都挺香的,因为大多数人做饭都比她好吃。

        原本刘小玉以为自己只是有一点爱吃,但是云岚刷新了她对自我的认知,原来她并不是只有一点爱吃,她是特别爱吃,只是以前的饭菜都没有让她太惊艳而已。

        吃过云岚做的饭菜之后,刘小玉觉得她以前吃的那是啥啊,都是为了生存,为了填饱肚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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