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时浑身是汗,难受无比。我一看表,嘴张而不能合。
竟然已经三点四十。
我转头看看闹钟,才发觉时分针仍指着一点半左右,动也不动;翻弄一周,却是电池没电了,难怪未能忠心耿耿如昔。
心内略一懊悔,只怪自己不够慎重,致铸此大错。
隔床呼噜声连连。
我向那边看了一眼,摇摇头,扶着床边跃下床,步向夏日备受青眯的浴室。
在错误发生之后烦恼自己是最不明智的做法,莫如尽自己之力让事情变好——这句话套到现在这个时间来说,就是既然迟到了,不如好好休息一下午,以接受晚上的重罚。
出门时太阳刚好被一团白云挡着,我立在公寓门口的小笼青竹后向操场上望一眼,贴着楼壁绕到学校后门。第一眼就看见对面的体育城,想起明天的“练练拳脚”,哑然一笑,转向而去。
那流氓再厉害也不可能比吴敬更强,如果纯按实力算胜败早已定局;到底该不该胜才一道比较考究的问题。
离校不远的小镇仍如往昔,大道两侧多了两排地摊,杂七杂八除了枪械炸弹毒品外什么都有。我信手逛过去,不知觉间已在城内。农贸市场那卖馒头的仍在,我记起上次尝过,味道的确远胜过学校的水平。还没把再次光顾的想法付诸实践,那卖馒头的年轻姑娘热情招呼而至:“哎,买哪个?要不要这荞麦馒头?还是买几个包嘛?”
我现出一丝微笑,走近只买了几个馒头。正付钱时忽有所觉,从面前姑娘颈侧掠过去的目光已捉住对面街角一人的身影,不禁一愕。
又是被我以卸了他关节恐吓的那小偷。只看他立在角落里东张西望的造型便知他除等人外别无其它,只不知是否在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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