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命是人的本能。贝贝虽然没有见过血,但是他感觉到了危险。尤其是恶狼第二次扑上来的时候,他就更清楚的知道了。
恶狼不大,它的经验告诉他,咬脚是要不了命的,它的选择依然是贝贝的脖子。而贝贝也同样的知道,脖子断了人就活不了,他当然不能让恶狼得手。
胡忧在贝贝躲过第一击的时候就放下心来,贝贝的武力并不弱,只是缺少了一颗杀心而已。他能躲过恶狼的第一击。就不会再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胡忧是放下心了,贝贝那边却是紧张得不行。有一点胡忧猜得不错,贝贝长这么大,别说是没有见过战场什么样,他甚至是连只鸡都没有杀过。
现在在他眼前的是一只狼,在民间因为虎不太长见,所以在提到狼的时候,人们往往比说老虎更变色几分。狼是动物界里最凶残的动作,它们普遍个头不大,却能站在食物链的顶断。那不是没有道理的。
两击不中,恶狼当然不会放弃。要想一只饿得白天都出来觅食的狼放弃食物,只有两个办法。一是让它得手,二是取它之命。
贝贝不见得就学过这一点,但是他亲身的感受到了恶狼的坚持。不想给狼当食物。贝贝就只有杀了这条狼。
杀生,这是贝贝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事。虽然他的老爹是天风大陆上的名将。手中沾过的血,洗一年的衣服怕都有多,但是贝贝没有经历过战场,当一个‘杀’字跳出来的时候,贝贝犹豫了。
错过机会的人,往往都要付出代价。贝贝的犹豫,让他被狼抓了一爪子。狼爪如刀,贝贝的左手瞬间被破开几条血痕。鲜血狂涌而出,顿时染经了手臂上的衣服。
没有见着敌人的血,到是先见着自己的血,这对贝贝来说是非常深刻的教训,他的眼神变得坚定了。
胡忧走过来的时候,贝贝还傻愣愣的站着。恶狼已经死了,就在他的脚边,没死透,不时还抽促几下,一双狼眼睛依然凶狠的盯着贝贝。
这是贝贝第一次杀生,狼血加上他自己的血,把衣服全都染成了红色。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刚刚从战场上下来,杀条狼能把自己弄成这样,他也算是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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