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眼手机,确认对方确实挂了电话,赵志峰不由得长长松了口气,洪门的人不好招惹,但只要是洪门承诺下来的事,基本都会说到做到。
且说吴尽欢,乘车去往明珠夜总会。明珠夜总会位于水上公园,地脚好,环境佳,里面的装修也豪华,色调以金色和红色为主,墙壁和地毯是暗红色,棚顶和吊灯是金黄色,走在其中,给人金碧辉煌的豪华感。
夜总会的经理把吴尽欢一行人领到三楼,举目一瞧,好嘛,走廊里三五成群,都是穿着西装的彪形大汉,少说也得有二三十号人,随着吴尽欢一行人上楼,众人纷纷停止了说笑,原本气氛轻松的走廊,一瞬间便充满了肃杀之气。
定睛细看这些彪形大汉,衣服下面都是鼓鼓囊囊的,显然衣服里面都暗藏着武器。见状,金快走两步,来到吴尽欢的身后,在他耳边低声说道:“欢哥小心!”
吴尽欢倒是很淡定,不知道李爽今天搞这么鬼,怎么带来这么多手下人。吴尽欢还没往前走,尤回已越过他,径直地向前走去。
他来到站在走廊正中央的一名大汉近前,但脚步未停,还在继续往前走。
对方也没有任何要退避的意思,很快,他二人的胸脯都快贴到了一起,鼻尖和鼻尖之间的距离,估计连两指宽都不到。
尤回嘴角勾起,露出森白的牙齿,歪着脑袋,乐呵呵地看着对方。
那名大汉也是目光深邃地和他对视。顷刻间,走廊里的东身边排名第一号的左膀右臂。
果然,夜总会的经理进入包房后,连大气都不敢喘,边躬身施礼边毕恭毕敬地说道:“三眼哥、爽哥!客人到了!”
嗯,果然是三眼,目前文东会的掌权人!难怪外面的走廊里有那么多人,原来三眼在这里!
“尽欢,你可让我们好等啊!”说话之间,李爽先站了起来,与此同时,向夜总会的经理挥了下手,后者如释重负地躬了躬身形,退出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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