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杯水下肚,吴尽欢总算感觉舒服了一些。他打量四周,高航、孙凯、来福等人都在,连金也来了,站在墙角,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他嘴角勾了勾,笑道:“大家都来了。”
“欢哥,你感觉怎么样?”来福关切地问道。
看着他苍白的脸颊,吴尽欢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倒是没事,不过阿福你看起来倒像是很有事的样子。”
孙凯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欢哥,前晚医院里的血库空了,欢哥又急需要输血,是来福献了一千多毫升的血给你。”
吴尽欢惊讶地看着来福,一千多毫升的血,那已经接近人的极限了。
来福被他瞅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抓了抓头发,嘿嘿干笑道:“我的命本就是欢哥救得,只要能保欢哥平安无事,我的命再搭进去也没什么。”
他不会讲那些大道理,也不会讲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但有些时候,最朴实的话却最能打动人心。
来福长得并不和善,人高马大,脸上还带疤,但看着这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吴尽欢的笑意越来越浓,也越来越暖。
在睡梦中,杰森问他,为了救孙凯和来福,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值得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他俩是他的兄弟,当初他把他们带出来,就有责任再把他们带回去。
如果现在杰森再问他同样的问题,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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