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刚刚好。
作为爵士乐的灵魂人物,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名曲《hataonderfulorld》有他特有的曲调和沙哑的声色,简直要让人心神迷离,回到那安静为常态的黄金年代。
搭配着神之一杯的美丽色泽和味道,林歇怀着敬畏又仰慕的心态,喝了下去。
恰好三分有一停下,润着舌尖,香气饱满的金酒,如老迈又调皮的孩子,在舌床上蹦跶。
还需要感受更深,这不是发光的料理,但林歇的大脑至少有一瞬间放空,继续放空,让神情跟着飞。
忽的,提莫突然飞到了林歇的面前,看着他眼睛的变化。
“将军!”
“将军!您醒醒!”
“林歇”醒来,他看着简陋的帐篷顶,陷入了沉思。
“将军,敌军夜袭!”
“林歇”转过头,面前是“救生员”
“林歇”认了出来,他果然就是黑脸,矮个,脸上有一条疤痕的“救生员”。
“救生员?你脸上怎么都是灰,额头还有血,穿着古时候的衣服?”林歇疑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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