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跟国控局的一切其他同志,一起参与了【夏国微电子制造公司】引进荷兰光刻机巨头阿麦斯生产的22n级的euv极紫外光刻机的谈判。”
“当时与其说是与阿麦斯公司谈判,倒不如说是我们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当局的谈判。”
“最终,阿麦斯确实是批准出售给我们22n级的euv极紫外光刻机,但我们也为此付出了极为高昂的代价。”
“每台溢价17向其采购四台22n级光刻机,其中两台全款,于今年年中跟年底交付;两台先行预付一半费用,到明年才会陆续发货。”
“除此外,【夏国微电子制造公司】采购的这四台22n级光刻机,不仅要定期接受阿麦斯公司派出的工作小组检查,不能私自拆解研究,还不能用于生产应用于军事领域的芯片。”
“这是明面上大家所知道的谈判结果,私底下,国家还为此将三位在我国境内落网的美籍特工跟被判死刑的美籍毒贩移交美国!”
“说是屈辱,也不为过!”
“可偏偏我们又不得不接受对方傲慢的附加条件,因为身为世界工厂,我们没有光刻机,就造不出合格的芯片。”
“……因为这段经历,我本人是否对光刻机也多了很多关注。”
“今天与孙诚接触时,对方拿出的商品中,就有两台14n级的euv极紫外光刻机,甚至还有一整套的生产技术!”
“尽管对方的介绍语焉不详,但对方并未开出任何附加条件,售价虽然比我们当初购买的22n级光刻机略高一些,却支持夏元支付而不是美元。”
“光是这些,就足以让我跟袁处长短暂交流后,作出购买四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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