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陈痞知道了“街采”就是在街上采访的简称。
张记者示范采访了几个路人,之后把话筒交给陈痞,说:“再采三个。”
陈痞接连saO扰了三个路人,结果一个挥着手躲开了镜头;一个骂了陈痞一顿,说:烦不烦啊;还有一个对着镜头傻笑,还比了个peace的手势,之后一直追问是哪个频道什么时间播,他要叫乡亲父老一块儿看。
陈痞一直采访到第十个人的时候,才感觉满意。
第一次街采颇有心得。
从这天以后,全栏目组的记者们又喜爱上了陈痞,喜爱的表现和上次雷同,就是把自己的街采任务交给陈痞。
在街采的日子里,栏目组又来了一个实习生——大欢。
大欢,男性,长得不大但挺欢,嘻嘻哈哈的,该懂礼貌的时候就彬彬有礼,而且并非只对上级懂礼貌,对平级的陈痞也显出恭敬的态度,这让陈痞很受用,原来被人捧着感觉这么好。大欢每天来必换一件上衣,可他似乎不太在意自己的下身,一天到晚、一年四季穿着的是怎么看都是同一条的千刀万剐的牛仔裤。
大欢多次请陈痞吃中午饭,陈痞试图各付各的,全被大欢拒绝,非要包养陈痞。他掏心掏肺地跟陈痞讲述自己的恋爱史,甚至坦白道,现在两颗内痔还没得到医治,这些话都是在吃饭的时候倾诉给陈痞的。
陈痞心存感动,觉得这哥们儿实在,值得深交,便进一步了解情况道:
“兄弟,你学什么专业的?”
“学医。”大欢抠着牙说。
“学医好啊,怎么做媒体了?找个医院当医生,天天给人看病,天天让病人去猜你写的字,多好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