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做了一个梦。
梦里李远站在一个女人的旁边,很模糊的轮廓,他却一眼就认出来了那对方。人们都说会在噩梦最可怕的一部分到来之前惊醒,可他却一点都没有要醒来的痕迹。
他站在尽头看着他们手牵着手,最后缓慢地向前行走。
郑风昏沉沉地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偌大的房间里一片灰蒙。他把手放在额头,感觉脑袋还在沉睡。
果然,还是很介意啊,那天晚上莫文凑在他的耳边。郑风大概永远也不会告诉李远,那时候莫文让他替他传达的话是:“嘿,你的未婚妻还好吗?”
“怎么了?”李远打开床头的台灯。
“没什么…”郑风有点低落地说,一不小心又瞄到了闹钟上设的时间,早上七点钟整。
“惨了,今天早上还有杂志封面要拍!”郑风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他手忙脚乱地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衬衫,发现是李远的时候又赶紧扔了回去。
“我的衬衫呢?”郑风急了。
李远淡淡指向门外:“你放在客厅,说要早上起来熨一下。”
“…我都把这事忘了…”郑风绝望地一拍脑门。
他其实不用起这么早的,杂志部门也表示过完全可以把时间移到上午来拍,可是今天又是ks股东大会召开的日子,虽然不能亲自参加,郑风也总觉得这种时候他应该跟李远站在一起。
哪怕站门口等着也行啊,郑风心想,然后就大义凌然地告诉杂志社,没有关系!我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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