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希盛产最优质的战马,而这些马更是其中的良驹,个个体态高大矫健,神采飞扬,看得程晓天眼睛一亮。
就在程晓天准备下去洽谈的时候,马队过完,后面又一支队伍紧接着拐了出来,他们依旧是坐骑贩子,不过贩的却不是马,而是迅猛龙,数量也大约是200头。迅猛龙产自卡利姆多中部的热带草原,生性凶猛,极难驯服,这些显然是海运过来的,驱赶者也不再是人类,而是巨魔。
巨魔和人类搅在一起,这组合有些新鲜,程晓天看得有趣,索性又坐回去,看看还有什么花样。
没有让他失望,迅猛龙走完后,两只浑身长毛的庞然大物压阵转了出来。
猛犸,产自艾泽拉斯极北之地——诺森德。那里不但远隔冰洋,并且是亡灵天灾的大本营,谁那么大本事把这俩玩意弄来了?
下一刻,他就有了答案。
“混账!跟你说多少次,不要用棍子打!打坏了你赔啊?!”猛犸背上有人尖声大喊,程晓天凝目细看,方才发现两头猛犸背上各坐着一个绿色皮肤的小人——地精。
很显然,这两个地精才是这支队伍的老板,也唯有神通广大的地精,才有能力将艾泽拉斯各地的优质坐骑集中起来。
地精一族有两大天赋:机械制造和商贸,前者是艾泽拉斯其它种族对他们的评价,后者则是他们的自我评价,论做买卖,没有任何种族能和他们相比。正应了那句话,只要你想要,没有做不到,有钱,一切皆有可能。
“那位老地精,想不想赚大钱?”程晓天站在丘陵顶上扯着脖子大喊。
所谓的“老地精”,并不是形容地精年纪大,而是地精一族对生意老手的敬称。事实上,程晓天根本就看不出人家的年纪。
“老地精”被吓了一跳,凝目细看,见程晓天只有一个人,暗自松了一口气。听说盆地里最近匪患闹得挺大,他生怕遇上那些悍匪劫道。
“小伙子,别大言不惭,你知道多大才是大钱吗?”地精不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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