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况下,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什么地方,是他们的自由和权力,我们是无法干预的。
由于整个建筑行业占用的资金非常庞大,而且工程建设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政府部门要求开发商必须要留存一定的质量保证金,以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这已经成为了一个惯例。
而这种留存保证金的方式,开发商也会通过其它的方式转嫁到下级的承包商,所以,也就形成了一些大家都已经默认的规则。
工程款和民工的工资总会以质量保证金或者其它名义被截留一部分,等到一定的时间工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开发商才会兑付这部分工程款和民工工资。
这样的情况,如果在开发商资金流比较充裕的时候,是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的。
但如果开发商的楼盘销售低迷,回流资金甚至不足以支付银行贷款以及其它工程款项的时候,就会出现欠薪的情况。
这不是开发商故意不给,而是他们确实拿不出那么多的现金。
可能很多人无法想象,一个上千套住房的楼盘,开发商能够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拿出二、三十万的现金来兑付民工工资,也都算得上是想得到办法的人了。”
“不可能吧,按照现在的房屋销售价格,随便卖上几套房子,也不止回款这么点吧?”
“吴经理啊,你们民生公司是不差钱,因为就这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估计就已经销售出去了数百套房子,获得了上亿的流动资金吧。”
“对啊,你看我们把这些房子的销售价格直接打个八折,销售数量马上就起来了。
那些开发商也可以使用同样的办法嘛,我们也没有不允许他们降价销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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