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制度以前就有,只是当时没有统一的标准,执行起来比较混乱,是滋生贪墨的温床,如果谁要是反对这项改革,那就说明你还想浑水摸鱼,从原来的混乱中捞一笔,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贪墨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事,谁敢明目张胆进行下去?而且还是在皇帝的眼皮底下,大明的《反腐律》就摆在皇帝的案头。
第一项内容没有人反对,大大提高了李春烨的信心,他随后宣读改革的第二项内容。
第二项内容是军人的荣誉问题。
作为大明的将士,一旦有了守土开疆的机会,谁不希望立功?功劳一般都可以转化为物质上的奖励。
国防院认为,仅有物质上上的奖励是不够的,还要建立起精神上的奖励,让大明将士以为国立功、守土开疆为荣,甚至发展到以成为大明的军人为荣,有时候,精神的作用比物质上的奖励更能调动将士们的精魂。
李春烨当然不知道纳粹德国和武士道日本,从精神上激励士兵是朱由检向他提议的。但李春烨从汉民族的实际出发,想到军人的荣誉制度,让朱由检十分高兴,颇有“竖子可教”的感叹。
军人一旦获得了荣誉,就会得到相应的荣誉勋章,荣誉勋章有五级,军官和士兵都可以根据军功获得,其中一级勋章以后每年不得超过两枚。
荣誉勋章仅仅代表军人的荣誉,不再额外增加奖励,没有什么经济利益,除了制作的成本,朝廷也不会增加经济负担。
既然不用花钱,大臣们也没有反对,权当是朝廷激励将士的一种方法。
由于国防院的疏忽,改革方案中,没有对以前的军功加以说明,也就是说,军人荣誉制度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国防院没有设立时间表。
以前的军功当然不会追溯到蒙元、两宋和大唐,就是大明,开国已经两百多年,开国将军们早就不在人世了,他们的后人有没有资格代领这份荣誉勋章,大臣们意见不一。
最后,大臣们一直同意,就从朱由检即位开始,计算武将的荣誉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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