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签订合同,码头的投资,谁来负责?”议长生气地说:“如果引进华夏的资金,同样需要议会讨论。”
别的国家三权分立,塔尼国却是两权对峙,涉及到全局X的问题,议会都有权过问。从另一个角度看,塔尼国就像一个集团公司,议会相当于董事会,议长就是董事长。而总统,只能说是总经理。
“投资的问题,用得着引进吗?”总统不为议长所动:“莫b家族提出申请,独家承担码头与输油管道项目资金,我已经同意,正在准备批复文件。”
议长气得脸红脖子粗:“就算莫b家族投资,同样需要议会讨论,难道政府想越权?”
“什么时候规定的,国内的投资项目,需要议会讨论?以前的电信项目、移动通讯项目,有经过议会讨论吗?”
以前的议长,由神塔族的人出任;总统的位置,则落在尼尔族人的手中。尼尔族的经济地位,与尼尔族的人担任总统,有很大的关系。
议长语塞了,但还是不甘心:“这次要建的,不仅仅是输油码头,而是塔尼国最大的客货码头,涉及对外贸易,不能由莫b家族一家经营。”
“电信与移动通讯,关系到国计民生,是否需要收归国有呢?”总统针锋相对:“如果议长坚持,那就先修改法律,明确议会与政府两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职权。”
议长愣住了,他对总统的位置,觊觎已久。如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对总统能够起到约束。就算自己不能上位,以后尼尔族人当上总统,不怨Si自己才怪。
塔尼国的总统,大部分时间落在尼尔族人的手中,只是以前的尼尔族,对华夏更是Si心塔地。
“你的行为,是在出卖塔尼国的利益。”议长深藏私心,却拼命地往大义上靠。
“没有华夏的支持,塔尼国能有今天吗?”总统不屑地说:“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事,相信大部分塔尼国的人,做不出这种行径。”
总统的话,说得太重,议长正在犹豫,副总统过来了:“总统,莫b家族投资码头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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