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强打起JiNg神,问完陈青云的基本情况后说:“你就是记者龙清微”、“是”、“《紫微日报》上的文章是你写的”、“是”、“有什么能证明你就是《紫微日报》的记者。”
陈青云见律师纠缠不休,知道他们希望已经破灭,不以为意地说:“我在《紫微日报》兼职七八年,写了数十篇报导,很多人都知道。”
“安平市政府的人作证无效。”原告律师打算开溜了,转向主审法官说:“如果没有证人,建议下次再开庭审理。”
法官问罗曼:“被告方有证人吗?”
罗曼早就防着这手呢,回答法官说:“《紫微日报》的新闻部主任胡家来先生在旁听席,可以作证。”
应法官的要求,胡家来走到证人席证实了陈青云的话,法官认为证词有效。
当法官询问原告律师还有什么要陈述的时候,原告律师眼珠一转,又提出一个问题:“大卫公司是与安平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而陈青云先生是党务工作者,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安平市还是存在违约行为。”
在华夏,党与政府是一家,但原告律师胡搅蛮缠,罗曼也有点挠头。旁听席上大部分人顿时傻眼了,而吴美姣与董平则大有山重水复之感。
陈青云要求发言,法官同意之后,陈青云严肃地说:“我是安平市委书记,同时也是安平市的市长。在安平市人大没有免去我的市长职务之前,我仍然是安平市的法定代表人。”
陈青云的话音刚落,法庭内响起一阵欢呼声。主审法官敲着小锤,高声喊道:“肃静,请注意法庭纪律。现在请双方律师做最后的陈述。”
陈青云的话,打破了吴美姣与董平最后的希望,两人没等法官宣判就黯然离去。走出法庭的时候董平才发现,安平市的市委书记,原来就是他在鹭洲海面上偶尔遇到的、神秘的年轻人,如果早点知道,也许没有今天这场官司。
合议庭经过短暂休庭后进行判决:驳回米国大卫投资公司的赔偿要求,安平大卫地产公司帐上的所有资金,必须接受安平市政府的监督,安平市政府必须配合大卫公司做好安平幸福新城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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