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这里跟我谈话哩,”梅杰少校答道。
“我刚才想,有人穿红睡衣跳窗逃跑,这事看来一定很可疑。”
那人绕着窄小的办公室一圈圈地踱着有力的方步。“起先我以为是你,急急忙忙逃往墨西哥呢。不过现在我明白了,不是你。他没提起华盛顿·欧,是不是?”
“说实话,”梅杰少校说,“他提过。”
“真的?”那人叫了起来。“太好了!或许这是我们破案的关键所在。你知道在哪儿能找到他吗?”
“在医院里。他病得相当厉害。”
“好极了!”那人惊叫道,“我马上去医院找他。最好是隐匿了身份去。我这就去医务室说明情况,让他们把我当做病人送医院。”
“除非我的确有病,他们是不肯把我当做病人送医院的,”从医务室回来后,他跟梅杰少校说,“其实,我病得不轻。我一直想去医院做一次T格检查,这一次倒是个极好的机会。我再跑一趟医院,跟他们说我病了,这么一来,他们就会送我去医院的。”
“瞧瞧,他们对我g的好事,”从医务室回来后,他就跟梅杰少校汇报说,满嘴齿龈都变成了紫sE,神情极度痛苦。他双手提着鞋和袜,脚趾也给涂上了龙胆紫溶Ye。“有谁听说过刑事调查部的人牙龈是紫sE的?”他哀叹道。
他低着头离开了队办公室,跌进一条狭长掩壕,摔破了鼻。他的T温依旧正常,不过,格斯和韦斯把他当做例外,用救护车送他进了医院。
梅杰少校撒了谎,但一切正常。对此,他实在是没有丝毫惊讶的感觉,因为他早就发现,真正说谎的人,总T上说,较不说谎的人来得机敏,有抱负,也更容易达到目的。要是跟刑事调查部的第二个工作人员说了实活,他就会给自己惹一身麻烦的。相反,他说了个谎,反倒可以无忧无虑地继续做自己的事情了。
自刑事调查部派第二个工作人员来队暗查以后,梅杰少校工作时变得越发慎重。所有签字他一律改用左手,并且得戴上墨镜和假胡——他曾用了这两样东西做掩护,想再上球场打篮球,但结果失败了。为了做进一步的防备,他巧妙地把华盛顿·欧改成了约翰·弥尔顿。约翰·弥尔顿灵活X强,且又简洁。跟华盛顿·欧一样,一旦写腻了,也可以倒过来写,而且效果同样不错。此外,还能使梅杰少校签字的效率提高一倍,因为b起自己的姓名或是华盛顿·欧的姓名,约翰·弥尔顿要简短得多,写起来也就省了不少时间。另外还有一个方面,约翰·弥尔顿也极有成效。约翰·弥尔顿具有极广泛的用途,于是,梅杰少校没多久就把签名写进了假想的对话片断。这样,公上便有可能见到一些典型的批注:“约翰·弥尔顿是个xnUedAi狂”,或是“你见过弥尔顿吗,约翰?”其有一条他是最为感到自豪的:“约翰有人吗,弥尔顿?”约翰·弥尔顿展现了一个个崭新的前景,处处是使之不尽的妙计,为永远消灭令人厌倦的单调提供了保障。一旦写烦了约翰·弥尔顿,梅杰少校便又改写华盛顿·欧。
那副墨镜和假胡,梅杰少校是在罗马买的。那时,他正日渐陷入困境,无以摆脱,为了解救自己,他便买了这两样东西,算是作最后一番徒然的努力。首先是伟大的效忠宣誓运动让他蒙受了奇耻大辱。当时,有三四十人四处跑动,相互竞争着找人签字效忠,但居然没一个人肯让他签名。接着,那件事刚过,又出了克莱杰的飞机及全T机组人员在空神秘失踪一事。别人又Y毒地把造成这场离奇灾难的责任一古脑儿推给了梅杰少校,原因是,他从来没有签过字,进行效忠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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