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知道,队长是不会扔下我的,”副队长被感动得唏嘘不已,“啊,大家也都是好兄弟,等面包到手了,一块分着吃。”
“依依,瞧你那点出息,换这种东西就让你满足了?”
“队长,你认为能换到更多吗?”
“废话,几百斤面包怎么够,怎么说也得换几百斤奶油面包才行!”
“天哪,还是队长英明啊!”
“那是当然,这就是你和我之间的差距,所以你只是副队长,而我是队长。”
半精灵奥里帕斯·依,原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运货商,总想着做投机生意发大财,偏偏眼光和运气又不入流,借款屯积了很多很多玻璃球,想到偏远地区当钻石卖。哪知道这年头正碰上玻璃制造技术大流行,没多少时候,就是穷山沟里,玻璃卖得都比砖头还便宜。欠了一屁股烂债的半精灵,只好逃到佣兵团里躲避债主。当时煤油灯团长发现他居然然有着难得的法师天赋,很想把他培养成白魔法师,哪知道这家伙懒惰无比,学了三年时间,入门法术还没掌握十个。
“我的生命比人类长的多,有的是时间,有的是机会。再说,我今天多睡一会,也是为了明天有充足的精神研究法术。”
对于这样无耻的家伙,法师队伍坚决拒绝他加入。幸好牛头人并不排斥他,倒是觉得步兵团有个充门面的法师也不坏,而且食量很小的半精灵也容易养活。于是奥里帕斯光荣地成为步兵一分,并且牛头人指定他为“全队上下都要尊敬的有特殊技能人士”。
尽管以前的经商成绩一塌糊涂,却也多少懂了几个理财概念,半精灵加入后义不容辞地管理起全队的账目,举凡步兵团的钱财器物、粮草辎重、以及抢掠掳俘分配、请功发赏事务一概由他负责。虽然他的账本混乱得可以让任何一个会计看过后都要吐血,但毕竟比起原来的毫无条理有了进步,步兵团大多数成员也因此心甘情愿选他做了副队长,连砍了又砍都觉得当初拉这只“懒惰、奸诈、贪财”的半精灵入伙,确实是为数不多的能体现自己英明神武的事例之一。
在步兵堆里厮混久了,奥里帕斯也练出了一些微弱的战斗能力,除了单凭一把菜刀就可以在厨房里与公鸡大战三百回合后力毙对手,他还能左右开弓,发射飞刀,每只手在二十步内射靶都能达到十五。于是半精灵发飞刀时一定要两只刀同扔,用他的话说,“左手百分之五十的命,右手百分之五十的命,一起扔出去,加起来就是百分之百的命。”
“公爵阁下,这一位是我团步兵队长克拉克,旁边一位是副队长奥里帕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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