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的都是小事。琐碎、平凡、与惊天动地的Ai情故事毫不相g。可就是这些小事,堆叠成他「办不到」的理由。
「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看她痛,自己会更痛。看她有地方躲了,心里才能喘口气。」他总结得简单直接,像在描述一种物理现象,「所以,不管别人怎麽说,不管有多难,我好像……就是没办法转身走开。你问我为什麽,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办不到。」
他说完了。没有更多的表白,没有对未来的承诺。只是坦白了一个对他而言,或许也困惑了很久的「事实」。
我握着那杯已经不冰的优酪r,怔怔地看着他。喉咙像被什麽温热的东西堵住,视线迅速模糊。
三十几年来,第一个喜欢的人。
不是因为责任,不是因为同情,甚至不是因为「应该」。仅仅是因为,在那些连我自己都厌弃自己的时刻,在他孤寂规律的生命里,我无意间闯了进去,留下了一些声音,一些痕迹。而他就那样,用他全部笨拙的诚实与坚守,接住了那些痕迹,并将之定义为「喜欢」。
这份喜欢,不建立在我过往的「优秀」或「乖巧」上,不因我後来的「麻烦」与「错误」而消散。它见证了我最不堪的模样,却依然存在。
泪水无声滑落。这一次,不是悲伤,不是委屈,而是一种被全然「看见」并「接纳」後,巨大的震动与酸软。
我低下头,任由眼泪滴在塑胶杯盖上,发出细微的嗒嗒声。
他没有过来安慰,没有递纸巾。他只是静静坐在那里,等待着。像以往每一次我崩溃时那样,给予我消化情绪的时间与空间。
许久,我x1了x1鼻子,用袖子胡乱抹了把脸,抬起头,看向他。眼睛应该很红,很肿,很难看。但我努力想对他笑一下,尽管可能b哭还难看。
「优酪r……好像过期了。」我哑着声音,说了一句毫不相g的蠢话。
潘宏愣了一下,随即,那张总是紧绷或疲惫的脸上,极缓慢地、极轻微地,绽开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带着点腼腆与如释重负的笑容。很浅,却像破开云层的第一缕yAn光,照亮了他整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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