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盐其实就是灶户所产余盐,不愿意卖给盐场,而是私下里交易给私盐贩子。
说到底,还是利益使然。
实际上,此时大明食盐产量已经有了长足进步,已经可以满足国内需要,明初按户籍售盐的模式,确实已经不适用。
而且官府参与食盐收购,其中猫腻就和每年收取赋税一样,官吏们总是能上下其手占足好处的。
此外,灶户在少交常盐后,只会向官府售卖少量余盐,也导致官盐不足,大量盐引积压。
这里面,不是商户问题,多是隆庆朝以前官府每遇重大支出,往往都是向盐商售卖盐引筹集银两。
比如王守仁平叛时,官府府库不足,他就直接抽盐税的方式,筹集银两招募军士。
而这,不过是明朝对盐商剥削办法之一,让他们承受本不该承受的成本。
而魏广德考虑的,就是各大盐场彻底退出食盐市场,以后盐场不再收售食盐,把市场交给盐商。
盐商要参与食盐的收购、运输和发卖,必须竞标获得销售地,上了名录才算有资格收售食盐。
而官府只监督盐商收购食盐的数量和运到销售地的数量,以监督的角度对不法盐商进行惩处。
这其实是很大胆的想法,也是明末至清朝时期的办法。
看似朝廷失去了对盐业的掌控,但实际上监督权却会让盐商更加小心谨慎,避免为谋求暴利而采用的不法手段被官府察觉,反而可以有效稳定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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