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就把铺子一个月的租金给赚回来了,刨去买菜和柴火的成本,虽然小亏,但是今天才是开店的第一天啊!
不算时零零碎碎的三文七文,雷栗还没意识到赚得多了,一算,他就吓了一跳,仔仔细细地又数了两遍。
真是五千三百七十二文。
铜板子一个大钱匣子都装不住,得额外用布袋子装一些,沉甸甸的,拿在手里特别有分量。
“就咱那个定价,有些人来就吃两文钱三文钱,汤喝一大碗,我还怕会亏本,忧心了一整天……”
雷栗喜欢地摸着钱匣子,听它们从手心落到匣子里的叮叮当当声,心里光明又敞亮,“没成想真能赚,还赚不少。”
“薄利多销。”
周毅把铜钱用线串起来,五百文一串,就是这里的一吊钱,“县城里的物价贵,酒楼饭馆都是一盘一盘地卖,我们这样按需分配的快餐店是第一家,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能吃到最好的。”
“其他人看到我们这种模式能赚钱之后,也会模仿来开快餐店,这是必然的。”
“而且高手在民间,他们做得可能比我们更好,菜色可能也更丰富,毕竟县城的人比我们更了解这里的口味,而且各种渠道更多,能拿到更优质而便宜的原材料。”
“所以过几天我们的生意就会回落,赚不了今天这么多了。”
雷栗当然也想到这些了,不过无所谓,“反正已经回本了,能赚多少是多少呗,大不了做完三个月跑路回村。”
铺子租金是一年交,半年交,还有季度交的,雷栗和周毅租的这个就是三个月一交,十五两银子。
雷栗在村里买的那个宅基地也才十六两,可想而知县城物价多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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