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阴谋是一种束缚。尼基钦科说,这就是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给他的教训。因此,施特赖歇尔在起诉理由第一条,即阴谋发动侵略上,第四条理由即违反人遭罪上,都是有罪的。施特赖歇尔从一开始就与希特勒并肩前进。他的种族仇恨的代表作《冲锋队员》周刊,告诉数以几百万计的德国人憎恨并且杀死犹太人不仅仅是正确的,而且是必要的。施特赖歇尔像其他国家生产闹钟那样为普通德国人进行大屠杀提供原动力。俄国人尼基钦科争辩说,《冲锋队员》周刊为通向奥斯维辛铺平了道路。庭长劳伦斯接受了尼基钦科的基本原理。比德尔一直倾听着,直到听不下去才开了口。他说:“仅仅因为施特赖歇尔是希特勒的朋友或者是个地方长官或纳粹党就判处像施特赖歇尔这样诱杀犹太人的小人物有罪,是荒谬可笑的。”他们在这里要决定法律要点,而不是给一个人判罪,因为判罪十分符合夸张了的共谋罪概念。
瓦尔特-丰克的案也很快处理掉了,该继续审议雅尔马-沙赫特的案件了。比德尔利用此机会来证明他与杰克逊意见相左并不是出于个人的考虑。他知道杰克逊迫切地要把沙赫特作为帮助希特勒上台的工业金融家阶层的代表定罪。比德尔站在尼基钦科一边,赞成按起诉理由第一条给沙赫特定罪。然而,正如劳伦斯一样,多纳迪厄-德瓦布雷斯则想要宣告沙赫特无罪。约翰-帕克并不具有决定权的一票,但提出一条打破僵局的办法。他说法官们应当考虑沙赫特的职业。“沙赫特是个银行家,因此是个有身分的人。”
詹姆斯-罗与语言处处长阿尔弗雷德-斯蒂尔海军校制定出一种制度,要把定罪的秘密一直保持到判决的那一天。他们在附近的菲尔特接管了一个原德军军营。斯蒂尔招聘了译员、打字员以及其他志愿人员,并为这些志愿者单独建了餐厅和宿舍。不允许打电话。件是打乱顺序交给打字员的,被告的判决栏空着,等到最后一瞬间才填上。一个美国步兵团日夜守卫在营地外面。
阿图尔-塞斯一英夸特的最佳辩护就是他是个不露面的匿名者。但他还是要在拼凑阴谋占有一个位置,他既作为一个策划将自己的祖国拱手交给德国的奥地利人,又是作为一个给荷兰带来极大灾难的占领当局的沙皇。对他的投票进展很快。
在海军事务上,弗朗西斯-比德尔愿意遵从詹姆斯-罗的亲身经验,而不是他自己的推理。罗建议开释海军元帅卡尔-邓尼茨。此人冷漠无情——铁杆的纳粹,疯狂的反犹太分,希特勒精心挑选的继承人——对他只能根据他的行为,而不是他的个性或政策作出判断。显然,那道不许打捞沉船上毫无防备的幸存者的命令听起来是残忍的;然而克兰茨比勒要比他自己了解的更加正确些。罗解释说,美国海军作战时与德国舰队并无二致,并且同他一起服役的美国人在海战比德国人还要冷酷无情。如果这位海军元帅被判有罪,那么戈林所一直在谈论的一切将得到进一步的确认:“我们惩罚邓尼茨不是因为他发动战争,而是因为他输掉了战争。”在法庭辩论邓尼茨一案时,这些论点在比德尔心目记忆犹新。
至于那道“拉孔尼亚命令”,当时那些无依无靠的幸存者向救生艇靠过去,而德军潜舰却无情地向他们扫射,又怎样呢?帕克法官问道。比德尔指出,犯罪者埃克上尉已经被处决了。而且邓尼茨从未下达射杀幸存者的命令,他只是下令不得救援他们。但又怎么看待邓尼茨愿意役使希姆莱的集营一万二千个奴隶去建造舰只呢?还有他批准“突击队命令”的通过呢?尼基钦科问道。现在他们立足于牢固的基础了,难道不是吗?劳伦斯爵士促使他们去投票。很快便有两票要求定罪。比德尔又一次发现自己可以起决定作用。
在他们着手处理巴尔杜尔-冯-席拉赫的案件时,尼基钦科争辩说,把“希特勒青年团”一事忘掉,让他们把注意力集在“维也纳总督席拉赫”上。对于一个将万多犹太人送去大屠杀的人,除了让他死外,还能有别的什么惩罚?劳伦斯爵士还补充道,席拉赫是个恶棍,为了报复赖因哈特-海德里希被暗杀,他竟想要轰炸一个英国化心。劳伦斯也赞成判死刑。多纳迪厄-德瓦布雷斯却反对,说这太过分了,二十年足矣。比德尔同意。劳伦斯爵士决定,将重新考虑此案,以后再投票表决。
尼基钦科带头攻击海军元帅雷德尔,这是俄国人悬赏捉拿的人物。由于苏联其他起作用的人,汉斯-弗里奇的水平实在太低,而且有可能获释,所以尼基钦科想要处这位海军元帅死刑。对于一个年逾古稀的人来说,难道无期徒刑还不够严厉吗?劳伦斯爵士问。“二十年。”多纳迪厄-德瓦布雷斯说。“不行。”尼基钦科则坚持。当希特勒宣布他要发动战争的决定时,雷德尔参加了这个霍斯巴赫会议,但他仍继续担任德国海军总司令。他谈及荣誉,却将臭名昭著的“突击队命令”应用到被俘的军人身上,这些人后来都被处决。要么是尼基钦科少将要走下坡路,要么是多纳迪厄-德瓦布雷斯法官要崛起了,劳伦斯爵士观察到,或者他们处于僵持局面。
从第三军团司令部送来的情报报告使安德勒斯上校感到震惊。他指示副手泰克少校在9月13日星期五那天早晨9点把全体第八五0国家保安队集在操场。
安德勒斯开始说,不知怎的,一种认为他们已度过最困难的时期的想法传播开来,这是绝对错误的。从此刻起一直到判决的执行,他们正进入他们的使命的最敏感阶段。他念了一段第三军团的报告:“某些人员已做出明确的努力,来策划某种措施,即要么使一部分法庭前的被告获得自由,要么以其他方式确保他们逃避他们的所作所为应得的下场。”他警告,有人在越狱时身亡,不光是囚犯。在被告还没有走出这一监狱或被带出之前,第八五O国家保安队就丝毫不能松懈。
约德尔案在多纳迪厄-德瓦布雷斯脑又引起那个疑问。军人能发起战争还是仅仅作战?对命令是怀疑还是只得服从?再者,如果最后他们发现约德尔有罪并判以最高刑罚,那么是用行刑队还是绞绳?劳伦斯爵士指出,那是已经决定了的。他们对凯特尔和约德尔必须一视同仁,若判死刑,方法是执行绞刑。
在审议绍克尔之案时,诺曼-伯基特爵士认为,此人当然是个粗野之徒,但一个人因缺乏教养就处绞刑吗?斯佩尔的命运引发了一场更为激烈的辩论。斯佩尔使弗朗西斯-比德尔深深不安。他给大家念了一段费舍尔给他准备的分析报告:“绍克尔从不负责任何重大决策的制定,但总是被用来执行诸如戈林和斯佩尔那样有权势的人已决定了的政策”,而且斯佩尔“在贯彻一项使五百万人变成奴隶劳工和使无数人死亡的计划方面”表现得“十分残酷和无情”。斯佩尔总是超越绍克尔。费舍尔的报告继续写道:“在招募劳工时所使用之暴力主要是满足斯佩尔对劳工的大量需求。”比德尔把报告放在一边,他主意已定,对斯佩尔必须处以死刑。尼基钦科立即同意。只需一票了。
劳伦斯爵士感到难堪。怎么看证据表明斯佩尔反对希特勒进行焦土政策的疯狂行为,他甚至考虑暗杀这位暴君?对于他在最后答辩显示的明显的悔恨、诚实和智慧又如何呢?尼基钦科辩解说,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他们必须考虑的只是起诉书所述的斯佩尔犯下的罪行。多纳迪厄-德瓦布雷斯认为,对斯佩尔应判十五年徒刑。又一个僵局。劳伦斯爵士裁定,他们明日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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