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根据谢序宁母亲回忆,自己对那份被遗失的工作证件,最后的记忆,也是在打扫家务,洗衣服时,从当事人的西裤里发现。
蒋闻舟说:“谢某的妻子许某,在打扫家务的过程中,意外拿到了这本工作证件,并转交给他们的儿子,谢某宁。”
“在叮嘱要物归原主的同时,谢某宁携带证件出行,又恰巧遇到自己为救猫而浑身湿透的发小,方某亭。”
“被指控人的工作证件,大概是在这个时候,被转移到了第三个人的身上。”
“且根据16年前的调查口供记录,当时发现被害者家中的唯一幸存者,马某孝缺课,并决定上门查看情况的,正是这位方某亭。”
“案件卷宗里,明确记录到,当时敲门无人应答,且平常那条很凶的看门狗,也没有嚎叫。”
“方某亭觉得奇怪,便绕院一周,发现主卧窗侧的护栏被人剪断,并留出一条可供成人通行的通道。”
“他顺着空隙,攀上窗台,发现现场。”
“在受到血腥凶杀案的强烈冲击下,失手滑落。”
“如果当时方某亭,身着的就是谢某宁那件,存放有当事人谢某工作证件的校服外套。”
“那么如今用来指控的证据,会不会是当时,他们意外带入,并且遗失在现场的呢?”
十六年前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
但好歹,如今能有这么一条信息,能够用来推测佐证,当事人在案发前,并没有到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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