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说,我母亲的事就是他告诉我的。如今回想,他那时大概就在算计我、想让我成为他的共犯,让我们两有更加紧密的关系。而我就算意识到了,还是心甘情愿地跳进这个陷阱。
一把小刀,一场大火,把一切罪证烟硝灰灭。唯一的留证就是我和我的哥哥。
自那一刻起,我和他,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兄弟,作为共犯,我们的命运紧紧地纠缠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
作为唯二的、这个家族的幸存者,我哥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继承人,尽管他只有十三岁。那些老油条们想办法要趁我们还小将我们吞入腹中,却没想到还没消化完,我们就拿着一把刀,刺穿他的肚皮破茧而出。戴斯家族的旁支灭的灭、逃的逃,一瞬间作鸟兽散。
我的哥哥半跪在我的面前,将象徵势力的戒指套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他向骑士一样,吻了吻我的手背:「劳伦斯,一切荣耀都属於你。」
那时刚满十八,恰好成年,他把所有权力给了我,自己退了一部,甘愿成为我的骑士,任我指挥。也是自那时起,他不再愿意称我为弟弟,而是直接叫我的名字。
挺好的,当时我如此想着,我们疯狂的烧杀劫掠,攻城掠地。直到某天我低头,才发现,我的双手已经沾满了鲜血,一回头,我的脚踩着成堆的屍体。此刻,戴斯家族已经是全世界上最恶名昭彰的家族之一,每个人都憎恨我们,每个人都羡慕我们,每个人都想着巴结我们。
二十岁时,我突然醒悟过来,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和我父亲一样的疯子。我想逃离,我把戒指放进信封,封上蜡印,寄给了我哥。
只是我没想到,他会那麽快的赶回来,在我来得及抹灭一切痕迹之前。他追到了我暂住的旅馆,红宝石的戒指此刻待在他的无名指上,熠熠生光。我知道,那上面,是血光,他的光彩是由无数的屍体贡献出来的。
「你想走?」我的哥哥,又或着说是道格拉斯,他变成了我不熟悉的模样。不再是那个总是温柔的看着我的人了,他那琥珀色的瞳孔中是危险而复杂的情绪,我不懂,也不想懂。他一只手扶着我的後脑勺,将我撞在墙上,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激烈的吻,我紧闭着唇不想给他一点空隙,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紧紧地看着我,里面全是疯狂,而我也渐渐陷了进去,我咬破了他的嘴唇,嚐到他的血的味道,甜而腥,我们彷佛在进行一场战争,征服对方,又不停的被征服。
吻着吻着,我的大脑逐渐缺氧,一切变的玄幻,一切变得不再受控,我狠狠地抓着他的头髪,将他撞到墙上,直到他出了血我才放手,把他扔到了床上。他依然在笑着,很是疯狂,我大概也是一样,我们继续接吻,而他一把将我的衬衫扯开,扣子叮叮咚咚的滚在地上,一片凌乱。我勒住了他的脖子,他的手指饶过了我的背,留下了一道血痕。最後,他喘着气,脖子上是我手指的印记,而我的背留下了他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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