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多欺少算什麽男人啊!今天碰到老子算你们倒楣,我非得海扁你们一顿不可!」
输赢只发生在一个电光火石之间,那人挥出几拳,踢出几腿,曾清风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那些小混混全部被打趴下了。
小巷里光线昏暗,等曾清风终於把正义使者的面目给看清楚,心脏不禁跳了好大一下。
那人居然是他一直暗恋的同班同学夏慕时。
他初次看见夏慕时是在一个秋天早晨,微凉的秋风从窗户外吹了进来,夏慕时正低垂着头,专注的一本书,当曾清风第一次看见夏慕时,只觉得呼吸都快要停止了。
想不到世界上居然会有这麽美的男生。
夏慕时的头发很柔很细,带点染过的浅棕色,眼珠子也是东方人里不常见的浅咖啡色,小而挺的鼻梁,嘴唇软软小小的,唇色是清晨初开的粉红玫瑰色泽,曾清风觉得他简直像是落入凡间的精灵,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脱俗感。
男孩垂下眼专注的看着书,曾清风看他那脱俗的模样,不禁在心里想着:他应该正在泰戈尔的诗集吧?文艺青年思维角度
曾清风鼓起勇气走了过去,行经过男孩身边,还是不太敢正眼看他,只敢用眼角余光偷偷瞄他,结果发现夏慕时正在看漫画,那是一本叫做游戏王的漫画。
自从那一天起,曾清风就开始暗恋夏慕时了。
他跟与他交情不错的同班女生打听夏慕时的底细,才发现女生都讨厌他,而男生也不喜欢他,因为据说他有暴力倾向,又非常的孔武有力,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他,恐怕就会被打断鼻梁。
夏慕时总是独来独往,曾清风看他总是一个人,也不太跟同学玩闹聊天,每当看着那瘦小的身影独自走在校园里,曾清风心里不禁起了一丝怜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