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很好看。
干净修长,骨节分明,劲瘦而不失力道。
这双手能文能武,曾执缰提剑在沙场血腥杀伐,也曾在箭雨中护她周全,会颁发政令牧养百姓,也会在揖峰轩里捏出古拙有趣的泥塑,在月夜窗畔拨动箜篌丝弦,流露出冷硬外表之下的些许柔肠和尘封许久的少年心性。
阿嫣曾想过,她将来定要嫁给读书人。
哪怕没有祖父的高风亮节,也该有诗才秀怀,温和可亲。
却原来兜兜转转,遇到的竟是他。
心思在晨光里有些慵懒,她伸手轻轻握住他的手,十指交扣。阳光洒在手背,锦衾亦被晒得微暖,她的指腹轻轻摩挲过他指尖,沿着骨节徐徐而上,到了指根又摩挲而回,温暖简单却乐趣无穷。她忽然想起来,谢珽在京城时就常这样摆弄她的手,似把玩不尽。
原来喜欢一个人,会如鱼游水,自得其乐。
他的手指,他的脸庞,他的胸膛,每一处皆可摩挲把玩,如同墨色浓淡的画卷,乐趣无穷。
阿嫣忽然就想起他劲瘦的腰腹。
那弧线也极好看,笔墨未必能够勾勒。
她迟疑了下,偷偷将手缩回,怕吵醒谢珽,她也没敢太明目张胆,只仗着清晨天暖,轻轻掀开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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