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乖乖的站在那里,看着门口那两位掏枪出来,防范我蠢动。
我举手投降,我不想挨子弹,我不乱动,他们也不能对我怎样,一切都要到警局,到法庭再说!
过了好一会,楼上那三位终于下来了,他们搭电梯下来。
看他们步出电梯,步履蹒跚的样子,我真的很抱歉。
两位都是被我的脚所伤,都是伤在下T,一位被大脚踢伤,一位被我的小脚戳伤,都带着忿恨的眼神瞪着我看。
我不知道你们真的是警察!
我满脸歉意,不停的说抱歉。
我的诡辩,让他们有苦难言!
另外几位制服警察,也上楼来抓了几对正在交易的男nV,我希望不是我害他们被捕的。
我们一起上了一辆箱型车,她坐在前面,不时回过头来瞪我,咬牙切齿的表情,好像要吃掉我一样,让我害怕。
我想着,等一下到警局可是她的地盘,她要怎么样对付我,就不禁让我全身发麻!
到了警局,我矢口否认援交,我辩称,以为他们是仙人跳,想谋索财物才攻击他们,这纯粹是自卫的举动。
拜台湾这几十年来,民主法治的教育成功之赐,他们就算怎么样恨我,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还是不能对我刑求b供,我还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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