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漫妮笑得一脸灿烂,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发现,煜祺虽然表面看起来好像对什么事情都一脸的漠不关心,但他的内心,其实是非常善良的。
“煜祺,你的嘴角,怎么有一丝血迹啊?”漫妮刚才没注意,坐的离煜祺近了,才发现他嘴角的血迹,他的唇太过红艳,所以,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看不出来。
煜祺并不感到意外,伸出手指,在自己的唇角抹了下,然后拿到眼前,发现确实有血沾在唇角。
接下来,令漫妮完全震惊的事情发生了,煜祺将手指放进了自己的嘴里,用舌尖舔了一下,然后,舌尖探出红唇,轻轻扫了下唇角,将唇角的血迹也舔舐干净。
“干净了吗?”处理完,煜祺满含笑意的看着漫妮,这抹笑容,妖娆而妩媚,看得漫妮心慌慌的,脸不自觉地就红了起来。
“那个……你嘴角怎么会有血迹?”漫妮觉得自己有些不对,眼睛看着煜祺的时候,心脏就不自觉地乱跳。
“这个吗?”煜祺将手指点在自己的红唇上,微微一笑,“填饱肚的时候留下的。”
“……”漫妮不再说话,原来他半夜进森林里就为了打猎,知道她不吃动物,所以就自己在里面吃饱了回来,想想也对,一个大男人,天天就吃些蘑菇,怎么能吃得饱呢。
煜祺见漫妮不再继续追问,他便也不多说,垂下眼帘,用手指去戳兔的肚。
漫妮觉得肚饿了,便放下怀里的兔,用裙摆兜着那些鲜红的果,向木屋后的溪边走去。
没有娱乐活动的生活是无聊的,漫妮开始怀念网络,开始怀念电视节目,开始怀念一大帮朋友可以在KTV里奔放的嚎叫。
而在这里,景色再美,天天看也会腻,煜祺又是那种你不说话,他便懒得开口的人,她一直搞不明白,都慵懒到这种程度的煜祺,吃饱就睡,睡醒就吃过着猪一般生活的煜祺,是怎么保持这么好的身材的?
这是个未解之谜啊!
煜祺喜欢躺在屋前的空地上,而漫妮喜欢屋后的溪边,躺在这里,可以伴着溪水流动的哗哗声哼唱着自己喜欢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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