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帆他们回到黑河的时候,时间是十一点钟左右,当同志们的身影出现在渡口的时候,二墩的船像离弦之箭射向河东。
西岸上站着几个人,他们是李荣、史可染和柏寒燕,李荣的身边还站着一个人,大概是准备过河的。
“李队长,吴二爹找你们有事,他已经等了一个多时辰了。”二墩大声道,船还没有靠岸。
“李队长,站在李荣旁边的人就是吴二爹。”孟书记道。
“吴二爹是不是有重要的事情?”李云帆道。
“吴二爹在荣家大院后面的树林里面发现了一只皮鞋,是女人的皮鞋。”
这个消息,对李云帆和同志们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李云帆立即意识到,这只皮鞋一定和“69——11。12”凶杀案有关系,陶曼是上海知青,这只皮鞋和她的身份相符,她曾经在荣家大院后面的松树林里面和荣豪幽会过。皮鞋对于山里的女孩来讲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山里的自然环境和她们的身份就决定了她们不可能穿这种鞋。
没想到,在四五年后的今天,竟然还能找到和“69——11。12”凶杀案相关的物证。生活真是太神奇了。
船很快就到了对岸。
李云帆第一个跳下船,七八级的石阶,三四步就窜上去了。
“吴二爹,让您老久等了。走,我们到村公所谈。”
大家簇拥着吴二爹走进了村公所。
“鞋呢?”
李荣从包里面掏出一个塑料袋,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只银灰色的女式皮鞋,递给李云帆:“李队长,这只鞋就是陶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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