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四号早晨点半钟,两辆吉普车离开山城公安局,朝龙华堡驶去,第一辆汽车的副驾驶上坐着王萍,车后座上坐了两个人,他们是李云帆和史可染;第二辆汽车的副驾驶上坐着卞一鸣,后面坐着陈皓和李荣。
两辆汽车的车后座上还有一些行李。
七点半钟左右,车到了龙华堡,孟书记正站在桥头等候。
昨天下午,李云帆打电话到黑河大队大队部,接电话的是房会计,现在,房会计已经是大队书记,孟书记在三年前调到龙华公社担任副书记,李云帆又打了一个电话到龙华公社,和孟书记通上了电话。说好第二天早晨七点半钟左右在桥头见面。
双方握手、互致问候之后,直奔主题:
史可染从包里面拿出一幅画像,展开来,递给孟书记。
“孟书记,这是‘69——11。12’案无名女尸的模拟画像,你仔细看看,有没有印象?”李云帆道。
孟书记接过画像,认真端详了一会。
“怎么样?”
“没有印象——一点印象都没有。”
孟书记将画像递给了史可染:“走,我跟你们到黑河走一趟。”
“等一下。我们先在龙华堡找两个人。”
“哪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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