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章国森一脸惊愕,他大概已经认出了种韬。凭着章国森的智商,他应该能从李云帆和钟木匠的话里面听出一些眉目来了。不然,他不会将华荣和柴进、武大郎往一块扯。
“我的团长大人,你再仔细看看我是谁?”
“钟木匠——你——”
“你当真想不起来了,我就是种韬啊!”
章国森瞠目结舌,一脸惊愕,面如锅灰。
“怎么样,你认出来了吗?”
这次,章国森连“你”都说不出来了。颧骨下面的两块赘肉完全垂下来了。
“你也许会问,我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让我来告诉你,你为了我和水仙的事情毁了我的命根,一个多月以后,我的胡茬就一小撮一小撮地往下掉,接着,说话的强调也变了,这块疤,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我告诉你吧!这是我自己用烙铁烫的,我这里有两颗黄豆大的黑痣——一上一下,现在,你总该明白了吧!”
章国森的语言出现了突发性的障碍,他低着头,眼神聚焦在了自己脚上那双翻毛皮鞋的鞋头上。他已经认出了种韬,从他那双失魂落魄的眼睛和一脸沮丧懊悔的表情来看,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这个他曾经非常熟悉的人,在他的眼皮底下飘忽晃荡了二十几年,他竟然一点破绽都没有看出来,特别是火灾发生前——自己家遭贼之后,自己都没有往这方面想。此时的章国森,其内心深处所充斥的恐怕就只有懊恼和遗憾了。
嘴巴除了用来吃东西之外,更是用来说话的,该说的话还是要说出来的。
“章国森,请你回答种韬的问题。”李云帆道。
章国森抬起头来:“什么问题?”
“你把华荣弄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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