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到了给我打电话。”
放下电话,罗烈的心早已被麝芷亮丽的身影占据,迅速穿起外衣,隔着洗手间的门大声喊了一句:“阿娇,我有点事先出去一趟,不用等我,我该回来的时候就回来了。”
“哦。”女人的声音明显带着失望。这个时候走了,还会回来吗?
换了件夹克,依旧是白色,亲自驾驶着一辆很男人的雪佛兰PICK-P出了门。在国外“皮卡”是专属于男人的车,就象哈雷摩托一样是尊贵男人的奢侈玩具。谁知到了国就身价暴跌,成了广大城乡老百姓的客货两用交通工具。在美国,汤姆克鲁斯可以一身劲装开着PICK-P出席奥斯卡。而国的成功人士仿佛没人会开着这玩意儿出席重大场合。
车飞快地驶向银洋路,远远看见女人华丽而低调的身影。一件暗蓝色绘着大朵白昙的连衣长裙,外面披着修身长款白色针织外套,淡雅的颜色如她的气质一样柔和,使人看上去感觉非常舒服。
罗烈跳下车,彬彬有理地说到:“麝芷,若提前知道你是这样一身打扮,我一定换辆正式一点的车。我以为是休闲场合,所以……抱歉。”
“呵呵。”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追求时尚生活。不但要按照场合换衣服,还要换车,“没关系,PICK-P不错,没轿车看上去那么沉重。大玩具——只是太奢侈了!”通常女人都不太关心车,可作为一名时尚女郎,任何商品的化意义都是需要细细解读的。百样人穿百样衣,百样人开百样车,只要经过长时间的修炼,从一个男人的吃穿用度,就能一眼将他们的个性看穿了。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没有一双看穿男人的火眼金睛,怎么能打败他们呢?
“难得你能喜欢。”罗烈很高兴碰到了知音,看来他看的并不是一只绣花枕头,脑袋里还有点见识。不错!亲自拉开车门,很客气地请她上了副座。
“平时喜欢去哪里喝咖啡?”他一边开车,一边从后视镜偷看她几眼。
“‘昨日时光’,你知道吗?”这个城市里的咖啡厅很多,但她只钟情于那一间。
“呵呵,好的。”昨日时光咖啡屋,的确不错,记得般若生前也喜欢那间。
夜风湿冷,到达咖啡厅的时候开始落雨了。罗烈说了声稍等,从容自PICK-P后箱的雨棚下取出雨伞,傍着她走向咖啡屋。
夜色还如前世一样朦胧,五色的霓红映衬出细密的雨丝,两人并肩走进正播放着“奥斯卡”的咖啡厅,在靠近窗口的位置上落了座。《指环王》轻灵的插曲浮动在宁静的空气,都市的喧嚣瞬间被飘渺的天籁之音洗净:“mayitbeaneveningstar(但愿有一颗暮色之星),shinesdownuponyou(佛光照着你)。mayitbewhendarknessfalls(即使黑暗降临),yourheartwillbetrue(你将揣着颗真诚的心)……”
罗烈心里却隐隐感到一阵压抑,陪她来这个地方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折磨。角落里的位空着,让他不自觉地回忆起般若,而对面的女人一样如水般沉静,举手之间透着深邃的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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