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他见缝插针地泼我冷水,好使我明白我所看重的皮鞋厂其实不值一提,至少在他眼里是这样的。他真是让人讨厌,但只限我带他去皮鞋厂的时候。其余大部分时间,也许是因为受到县城温暖阳光的普照,他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善良、宽容与大方,看上去对事事充满兴趣与热爱。
他跟我上街,把自己吃到一半的火腿肠喂给流浪猫和流浪狗,他还会抱它们,让它们在他怀里、膝盖上尽情撒娇。他之前从来没有对我的小狗这样过。
我们去过书店,不大的店面放置两排书架,墙壁上都是塑封的书本。我们来时经常看到放学的学生,他们站在架子前面,手里拿了一本书,掌心来回抚摸书的表皮,嘴里絮絮叨叨讲学校的趣事。
黄宗伟很喜欢看,但不是对书的内容好奇,而是看书本的排列。他有段时间沉迷纠错,经常背着手,像书店老板一样在架子前走来走去。每一本书的塑封皮外都贴了印有编号的贴纸,他花了一个下午去弄懂数字前那些字母的含义,又乐此不疲地将放错地方的图书归位。好在县城里没有图书馆,不然还要浪费他更多时间。
县城的日子像水一样冲刷记忆,东翰林村的事情变得离我们特别遥远。强势的阿勇、温和冷漠的老师、面目可憎的同学、言谈粗鲁脸色沧桑的大人、下雨天发霉的教室、剥落油漆的大门、丢失的学校招牌。我们离他们很远,我们逃到了他们找不到的地方,一个世外桃源。
我和黄宗伟惬意地蜷缩着。晚上我们睡在一起,他穿着单薄的白背心。我们聊白天发生的事情,只字不提东翰林村,然后我们的声音像灯芯一样熄灭。
在夜晚,偶尔听不见虫鸣。黄宗伟侧躺在我的身旁,他不说话,睁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长长的睫毛摩擦过枕头,发出轻微的响声。只要空气中有一点动静,这个响声就会被淹没。我努力集中注意力:为了听到那一阵细密的沙沙声,我减弱了自己的呼吸。
我们什么时候到城里去?他问我。
很快。我回答。
很快。过两天。他从第一天就开始问,每个晚上都问,问了一个星期,终于在某一天,吃过晚饭,我告诉他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去市区。
噢。黄宗伟有点意外,他的眼珠转了一下,盯着我看。他思考问题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紧紧盯着别人,这是他身上的一个毛病。他看上去没我想的那么开心,但也没有不快,只是很平常,就像我刚刚只是说明天晚上吃什么。
这种平常持续了几秒钟,他很快发觉这个情绪不太妥当,于是抬起头,向我露出笑容,说太好了,我一直都想去。然后他又看着我,很期待地看着我。他希望我能顺坡下驴,告诉他城里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向他透露一点明天的行程,好让闲聊继续下去。
因为黄宗伟对这个话题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什么也不懂,现在听到我说马上要去城里,似乎连唯一的愿望也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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