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玛不知道答案,但她决定亲自给出一个答案。
她费力地从海边的礁石一点点爬上岸边,走回码头,不远处的灯塔已经亮了起来,此时已经入夜。
海风吹拂着她Sh漉漉的头发,还有紧紧贴在身上的伊兰高中的制服,她沿着一条寂静的海滨小道朝东城区走去,洛玛孤儿院就在这个方向。
玛莎·洛是个孤儿,失去亲人的时候已经14岁了。这是个尴尬的年纪,对于想在孤儿院收养孩子的慈善市民来说,她的年纪太大了,想要赚钱养活自己,她的年纪却又太小。
因此她只得一直待在孤儿院,直到18岁成年为止,才能离开这里。
孤儿院对于玛莎·洛来说,是个b地狱还要恐怖的地方,孤儿院院长是个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对着前来孤儿院捐款参观的名流权贵们极尽巴结,背地里却一直在nVe待这些孤儿。
他会b迫孩子们每个月定期给他一笔“感恩费”,这笔钱不管是劳动所得,还是偷是卖,都必须如数上缴,没能凑够钱的孩子,较小的会被打断胳膊或腿,送去街边乞讨,较大一些的,便会被送去妓院或黑诊所,从此彻底消失不见。
即使身处这样的深渊,玛莎·洛也没有放弃希望,她的成绩很好,凭借刻苦学习被推荐进入洛玛最好的一所贵族高中。
她靠着给身边有钱有势的同学们代写作业论文,赚够每个月的“感恩费”,又瞒着院长攒下来了一些奖学金,打算等几个月后满18岁,就离开孤儿院,自己租一间小公寓生活。
不曾想,她藏得很好的这笔奖学金,却还是被孤儿院院长发现了,那个冷漠、唯利是图的男人不能容忍她的藏私,在夺走她的钱之后,反手把她卖给了妓院。
……难怪玛莎·洛会选择跳海,原本触手可及的光明未来,就这样被无情摧毁。
洛玛摇了摇头,在昏暗无光的街道上走着,洛玛的市政厅实在是尸位素餐,这一片区域的路灯几乎都坏了,负责的部门却总是拖上很久才来维修。
好在她就是城市本身,没有人b她更熟悉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她就是闭着眼睛,也能走回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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