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他跟易坨释的结婚典礼,请帖都发出去了,易坨释要是明天也不过来,就是在打他的脸!
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他甚至不如路边随便捡的乞丐。
“姐……姐姐……”乞丐笑得跟个傻子一样,“神仙姐姐……”
白曦深吸了一口气,这时他也有些后悔了。
前不久从民政局出来,他在去公园散步的时候,恰巧看见一小孩掉水里,正打算去救,却见一个男人速度比他更快,直接一个扑棱就跳入池塘,三两下捞起小孩往岸边游。
出来的时候,壮硕的腹肌被湿透的衣服映照得一清二楚,特别是海纳百川的胸大肌,更是令旁人倒吸一口气。
虽然脸看上去有些脏,发型很乱,但眉眼深邃,鼻梁高挺,感觉洗洗也还能用。
也许真是这一瞬间鬼迷心窍了,他竟主动走向这男人,朝他递过户口本,睨了他一眼,道:
“喂,要不要和我结婚?”
男人闻言一愣,他怀里的小孩也呆呆地看着白曦,周围有不少看热闹的,还以为白曦跟这男人认识,连忙笑着拍手:“快答应快答应!”
帅气小伙勇跳池塘速救小孩,妙龄美女见之感动以身相许,横批——有情人终成眷属。
男人这辈子大概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身材高挑,一双大长腿哪怕被休闲裤所遮盖,其魅力也不容忽视。乌黑如墨的长发及腰,头戴鸭舌帽,皮肤雪白,鼻梁精巧,眉眼如画,给人的感觉既清纯又傲娇的味道,特别是说话的时候嘴唇微抿……
男人蜜色的皮肤泛上红晕,“我……我可以吗?”
白曦不耐地皱了皱眉,“我说你可以,你就可以!一句话,愿意还是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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