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违法可以选择原谅,但涉及刑事犯罪,那个人一定不是好人,必须避而远之。
而且,像这种人最好直接枪毙,免得放出来再危害社会。
一个人的好坏从未出生就已经定下,“犯罪基因”能够遗传,假如父母是罪犯,那生下来的小孩,长大以后也一样是罪犯。
这类天生基因异常的人就应该从人类种群当中被剥离出去,他们的存在阻碍了人类文明进程的步伐。
相信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会认同以上说法。
且不论这种说法极端与否,想来之所以认同,很大原因是由于事不关己,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与刑事案件有牵连,于是g脆一棍子统统打Si拉倒。
可是……
假如一个平时谨小慎微的老实人,因邻居强/J了他的老婆,匹夫拔刀一怒杀人,这样的人该不该得到一次重头来过的机会?
他是杀人犯,他天生基因缺陷,大家全部远离他,由他去自生自灭?
再假如,你就是那个老实人,冲动过后,你觉得该不该给自己一次机会?
极端向来分为两头,从另一头来看,全世界有很大一部分人都反对Si刑,一方面是宗教信仰,另一方面,则是他们相信不管犯下如何滔天罪行的人,人X当中总有那么一丝善良的闪光,只因这一丝善良闪光太过美好,不管任何情况都不舍得去掐灭。
这个世界已经有点冷了……
而这样一来,屡教屡犯者、Si不悔改者,就不能再怪社会未曾给过他们温暖。
能做的,我们已经都做了。
半夜三更听到敲门声,扯开嗓门,理直气壮就可以来一句:“我c你大爷!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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