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知道,他总是在这里吹傻风!”
一群男孩子从山下跑上来,扛着乱七八糟的武器,叫嚣着的声音传过来。
魏宋的耳尖动了动,警觉地一跃而起,将纸伞合上,小身子灵活地藏在草木里观望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
可是他的皮肤太白了,晒也晒不黑,不容易潜藏,那张白生生的小脸简直像个漂亮的小灯泡,立马身后追了一条喊打喊杀的小队伍。
雨水淅淅沥沥地洒了下来,魏宋的鞋子很破了,脚趾头都露了出来,他一时不察,被一个凸出的石块绊了一下,滑倒在地,草鞋彻底破了。
身后追来的小孩飞快地堆上去,压住了他,拳头和棍bAng都落在他瘦巴巴的身T上。
雷鸣后,暴雨倾泻而下,如豆劈撒。
天生冷白的皮肤成了最好的画卷,将那些伤痕,清楚地呈现,红的紫的,肿胀的撕裂的……
但是魏宋一声不吭,手脚并用还击,他根本不害怕,他都习惯了,他觉得人没那么容易Si掉,只是痛了一点。他一直在挨打,有好多次濒Si都熬过来了,没关系。
他丢了一只鞋,脚底伤痕结了茧,但他其实不只有草鞋,他怀中有一个极为珍视的旧旧的乾坤袋,在那里面有着一双上好的丝履,只是他舍不得穿。
魏宋一定要好好活着,然后穿着这双鞋,gg净净地给仙人磕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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