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室友,她不是人。
这不是在骂她,虽然我内心的确常常想骂她。
她真的不是,活的人。
她是个鬼,我都喊她陈小姐。
重点不是在我的室友是个鬼还姓陈身上。
而是在我曾买了一台笔电给她。
现在,我的电脑挂了,我虎视眈眈地盯上了陈小姐的笔电。
没办法,外面温度起码三十八,我连一步都不想踏出去。
笔电是我买的,就算还在刷卡分期,但钱的确是我出的。
严格说起来我才是笔电的主人吧。
我提出了以上的看法,换来陈小姐的装Si没听见。
喔,她早就Si了,不用装。
至於一起分享笔电、一起刷图、刷漫画、刷动画这种事……
别闹了,不是在互逆CP就是在准备互逆CP路上的我们,是不可能在这种事情上和平共处的!
我祭出大绝,「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回答得出来,我就不跟你抢笔电,不然我直接拆了数据机。」
大家一起来互相伤害啊。
陈小姐屈服了,「只能日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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