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返家的路上,不经意看见有一群人在巷子打架闹事,他们多对一,从人墙缝里我看见受害者,他看起来一副文质彬彬,弱不禁风的样子,但面对恶势力却不肯屈服,灰sE的眼睛无畏地盯着恶徒。
猜想那家伙八成是得罪了哪个有权力的人,落得这种下场。
在我路经灰暗街道的时候,那人已经被打得满身满脸是血,乾净的衣物上沾满泥巴与血迹,但炯亮的那双眼睛,就像绝望里仍然不灭的光,深深x1引我灵魂的某个部分,不知道为何,升起想涉险救他的想法。
最後,虽然成功将他救出没错,但自己也挂彩,两个人在医院躺了好几天。
那时候聊起来,得知对方是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刚考上律师执照,是因为第一次接手的案子不愿意收黑钱助纣为nVe,才会落得这种下场。
两人因为理念相近,气味相投,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一直到我家里出了事之後,我就从此再也不和别人连络,自然与他断了联系。
「还真讽刺,没想到你这个前律师,现在反而g起这种g当。」我意有所指地看向他,调侃地说。
「是啊,不过没办法,『普通』的正义是无法在德兰杰里生存的。『黑吃黑』,不就等於负负得正?就有如你说过的,『有能力为恶却为善,才是真善』。」
听到这句漂亮话,我觉得好笑地哼声,「我说过那种话?」
「是啊,而且,一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很清楚。」维尔g起嘴角,迳自拿起我的酒杯喝了一口,「今天我会做这些事情,都是『拜你所赐』,所以,你可要好好负责到底!」
我哼地笑起来,「那是你自己要做的,g我啥事?」
叮叮──
店门被轻轻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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