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头离开了。
当天下午,他们终于沿着这条向北的小路到达了一个小城市,傅惊璇让人把车停下来,背了把枪下了车。
每次到一个地方,停还是不停都要看傅惊璇的,他要是感兴趣,就会下车转一转,收集一些他觉得有意思的东西,他要是不想下车,就会直接开过去。
另外,因为航空服的“航空”作用大于作战意义,所以已经被他压箱底了,现在他外出一般都只在恒温服外穿普通的作战服,在各个口袋装配战术工具,然后自己直接背合适的枪带上足够的新能源弹匣即可。
虽然作战服也配备了威力较大的迷你激光弹,但考虑到他们现在有不明情况的敌人,傅惊璇决定非危急时刻轻易不用,,因为比起枪的弹匣来说,即便是“无限弹药”,激光弹蓄能需要的时间也更多。
就像他最爱的AR-15全自动突击步|枪,一个新能源弹匣可以供他不间断射击半分钟,四百发子弹,所以他只需要带上两三个弹匣就足够了,一个弹匣蓄能时间只需要两分钟。反观衣服上的激光弹,一发就要耗费百分之二十五的能量,最多只能连续打出四发,但蓄能就需要六小时。
因为气候原因,这个小城的植被不算茂密,没有那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没人住的“鬼城”既视感,在下午暖和的阳光下,居然还处处透着一股平静恬淡的味道。
“你继续留守。”傅惊璇扔给路九盛一把枪,对萨尔说道。
“为什么啊,每次都这样,万一有敌人打过来怎么办,我战斗能力不强,很危险的。”萨尔不满道。
“如果没有武器的话,我才是最弱的,但我也是最重要的,当然要带上路九盛以防万一。”傅惊璇瞥了她一眼,“你出什么事倒无所谓,保护好我的车,不是说力气大吗?实在不行,你就扛起车跑。”
说完冷嗤一声,转身就走。
“路九盛,你看这个家伙,完全不顾我们死活,简直就是把我们当成工具人啊。”萨尔嘟囔道。
“你老实呆着,万一真有敌人来,你呆在车里才是最安全的。”路九盛随意安抚了一句,去追傅惊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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