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耳斯被称作“王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长得很像书中的“快乐王子”,再加上简妮特看过了童话书,硬要给他取这么一个名字。
可简的特异功能似乎就是一语成谶。
后来,弥耳斯确实经历了与“快乐王子”相似的经历。
“我的这双眼睛,也曾经被人摘下过,甚至有几十次。”
弥耳斯牵引着希莱的手,让他将手指盖在自己的眼睛上。
“具体为了什么我忘记了……”
“好像是做人体实验,测试人在全眼摘除状态下的心理障碍与其他感官的替代强化现象。”
实验品的自愈能力极强,又不涉及任何的伦理问题,哪怕是对其剖膛破肚,也不会有任何人前来制止。
当然,被摘眼,只不过是全身手术中最简单的一个小项,如果不是愈合能力强,弥耳斯的身上恐怕早就因遍布伤疤而变得丑陋不堪了。
“那些人会一面夸赞你的眼睛漂亮得像宝石一样,把你的宝石挖出来,再碾碎掉。”
“明明我从来没有像‘快乐王子’一样乐意奉献自己,却还是强迫我献出了自己的眼睛。”
弥耳斯并不清楚自己为人类医学的发展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可如果被允许做选择,他一定会断然拒绝,才不会管自己究竟会被多少人称赞讴歌。毕竟在他看来,那只不过是人类为奴役自己找的借口。
“有些看似美好的事物,从不同的角度解读,就会变成某人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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