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一处代写家书的摊子前,对老先生说了她的来意,老先生当即铺了张五六尺长的宣纸,再换了一只最大号的狼毫,潇洒恣意一气呵成地写下了“阿梨豆花店”这五个字。
等到墨迹干了,周梨付了钱,将宣纸卷起来便拿着离开了。
时值黄昏,老先生接完周梨这一单,就打算收摊。却不成想,桌子上突然被人丢下一串铜板。
老先生惊讶抬头,就看见一个身形高大的书生模样的男子逆光而立,神色莫辨。
“刚刚那位姑娘找你写了什么字?”
沈越回到家里,找出了平时很少用到的大狼毫,试着写了一张,不满意,团成一大团扔了,再写一张,还是不满意,又丢了重新写。
也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出来的好胜心,他就想要写出最好的字,任谁看了都更喜欢他写的。
再说,没有理由不喜欢他的,他的字和画在省城里可是名声在外,有的富商甚至不惜重金求取。
对于那些用来赚两个钱糊口的作品,他一般都随性而为,可是现在“阿梨豆花店”这五个字,足足耗费了他两三个时辰去写。
好不容易写得满意了,却又对怎么送出去犯了难。
是啊,人家都花银子找人代写了,他难道要直接找上门对阿梨说,那人写得不好,三叔给你另外写了一个更好的?
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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