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他这般,不谈法,只谈刑,那就是私刑。
刑罚有很多种,西周就开始有分轻、中、重刑,又以五刑为主,往后的刑罚虽是“推陈出新”,但总的也逃不开这几种。
墨、劓、刖、宫、大辟。后来改成了笞、杖、徒、流、死。
沈言觉得这里可分为新旧五刑。
旧五刑基本上是“肉.刑”,以残害肢体为主,也是古往今来酷吏逼供惯用的手段,无论是视听,还是身体的疼痛,都会给犯人带来无尽恐惧。
相比之下,新五刑要温和一些,一般而言,对身体不会造成不可回转的伤害。
如此,稍作分类。除了大辟,也就是死刑外,生刑有三。
重刑,以他一家之言,就是侥幸没死,但也半身不遂的刑罚。与刖相近的膑刑,首纳其中,笞、杖也能算是。
轻刑,更多的是对犯人尊严身份的折辱,像是传闻中上古时期“象刑”的改良强化——
象刑,象征性地惩罚,用服饰区分罪犯以辱之。
——包括墨刑,在脸上刻字,用墨涂黑。髡刑,士大夫代替宫刑的一种刑罚,刮胡剃发。
至于中刑,就处于轻重两者之间。
身体残缺,遭受侮辱,但不影响往后日常活动,像劓、刖、宫,徒、流,也就是削鼻,砍足,宫刑,充奴,流放。笞、杖也能算是,区别只是轻重。打脊背,打臀股,重了残废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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