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说变化,那也应该是有的,王也以前当她是需要帮助的小同学,天仙似的小姑娘,却也是隔着一层,连刘牧之都比不上的距离。现在吧,别提故事的男女主人公,连第三方的刘牧之日常观察时都感觉这俩人关系比以前更好了。
说不得变在哪里,反正就是更亲切的样子,王也那个懒骨头托生的,偶尔竟然也凑过去开开玩笑——瞎说白话的是王也,被逗乐的是王仙。
刘牧之看着看着,心口就有点发酸,当然他敢以贞洁烈男的节操发誓,酸的肯定也不仅仅他,王仙绰号王天仙,因为神似某个港台明星,关键还都打篮球。某节体育课上不经意出手的三分简直天外飞仙,直把半个班的宅男迷得要死,没想到竟然被王也这个浓眉大眼的给套着了。
切,还装相!
瞧瞧把人家逗得花枝乱颤那样儿!
王仙发现王也竟然利用学校时间钻研道家经典后,就对古文燃起了兴趣,可惜人家攥在手里手到擒来的玩意,她就跟看天书似的。好在她天性乐观,看不懂也没放弃,放学后在学校附近的小书店里买了本文言文字典,挨个字查也觉得乐呵。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她坐在星巴克里翻阅新买的古籍,一脸严肃认真冒充学霸。
此时几个真学霸从窗外路过,最先注意到她的其实是刘牧之,倒不是说这人对王仙有点其他意思。三里屯的星巴克向来占据最显眼的位置,跟周围其他半开放的小吃铺子本就显得格格不入,王仙又坐在落地窗前的长桌上,跟加了夕阳滤镜似的,路过人少不得望过一眼。
刘牧之说,“我要是店主就给王仙开份工姿,每天六点雷打不动坐这儿拉业绩。”
“嗯?你看着王仙啦?”金元元顺着他视线虚眼打量过去,果真见到绯闻女主角,女孩子心总是更细些,那王仙手里正拿着的,应该不是高一教材吧?
“小也砸,我真服了,人姑娘为了跟你搭话都这样了,你这边春心都不动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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