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过来,”特伦斯的嗓音干哑,“我现在…好丑,还脏,不想让你看到……”
傻子,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听到特伦斯的解释,加赫忍不住想狠狠骂道。某种汹涌的感情在胸口满溢,让他难以呼吸,又甘心沉溺。
加赫继续靠近,特伦斯又想后退。
“不许动,站在那儿。”他说。
特伦斯果然没再动,却调整了站的姿势和方向,将斑驳的伤痕藏在加赫看不见的地方。
如何会看不见呢?那些痕迹不断地灼伤加赫的双眼,每一处都在提醒他的罪孽。
不顾特伦斯浑身血污黏腻,他颤抖着轻轻碰触一道从肩膀贯及至腰畔的伤口。
“疼吗?”
“小伤,不疼。”
只会逞强的男人。加赫想,要是这伤落在自己身上,他绝对会躺在床上至少半个月,养伤都是其次,要是留了疤,他才会生不如死。
但特伦斯呢,他一身不知有多少疤痕,有久远的、也有新增的。恢复好的伤痕深深浅浅都有存在过的印记。新增的没多余位置可用,便在以往的痕上加深纵横。
鼻子一酸,加赫忍住流泪的冲动,踮脚抱住了特伦斯的脖子。然后,在他慌乱的目光中,与之…两唇相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